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渝经贸院发〔2021〕4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可以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参加课程或教育教学环节重修、重作,经考核合格后,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办理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二、相关要求
(一)准备相关材料:结业证书原件、与学信网学历照片(小两寸照片)相同的毕业证纸质照片。
(二)填写《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并完成相关审批流程,最后提交到行政楼506办公室教务处综合科。
(三)委托他人办理领取证书,需填写《毕(结)业证书领取委托书》,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证复印件。
三、换证办理的其他说明
(一)因集中换证量相对较大,考虑学信网数据更新情况,原则上完成相关流程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信网数据更新。
(二)非换证办理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相关换证业务。
附件: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