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全体同学:
经查,自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至今,易敏等19名学生未按时返校,也未参加学院规定的任何教学活动。根据《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之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易敏等19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如对该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工作部,地址:行政楼503)。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qvcet.com/)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
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学生学籍将自动注销。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12日